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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解决不了老问题,吴焕森的权益维护之路还要奔波多久?

1988年,伴随改革开放的澎湃春潮,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惠阳地区,惠州市升为地级市。从此,惠州的历史年轮,刻上新的开始。 吴焕森(曾用名吴焕先),广东梅州市人,原在五华县供...

1988年,伴随改革开放的澎湃春潮,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惠阳地区,惠州市升为地级市。从此,惠州的历史年轮,刻上新的开始。

吴焕森(曾用名吴焕先),广东梅州市人,原在五华县供销合作社工作,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调入深圳市进出口集团公司工作,后辞职经商,兴办实业。2006年,时值惠州市惠阳区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在此背景下,吴焕森决定投资惠阳,在惠阳办厂。经过一系列的考察和洽谈,最后确定在惠阳区秋长镇(现秋长街道)白石村兴建“鸿鑫工业城”(下称项目建设用地)上马以 生产出口服装为主的制衣项目并在惠阳区注册成立了公司。

地块来源

当年的香港新昌发展公司是那时惠阳区以路换地项目的最大投资人和建设者。该公司当年和惠阳区政府合作,出资建设了秋宝路、秋湖路,惠阳区政府则按协议划拨土地给该公司。该公司由此获得的其中一块建设用地,就是秋长街道白石村沿湖地段的面积为658.4亩的建设用地,然后划拨给香港新昌发展公司。

2005年底,吴焕森受惠阳区招商引资政策和形势引导,决定在惠阳区投资兴办大型工厂实业。经过多次考察和多方接洽,于2006年3月6日,吴焕森与香港新昌发展公司、秋长街道办事处共同签订《地产转让合同》,以转让价款15244000元(人民币,下同)受让香港新昌发展公司上述位于秋长街道白石村沿湖地段658.4亩土地中的222亩(14.8万平方米)的地皮投资建厂,作为投资惠阳的项目建设用地。

艰辛办证曲折路

这份《地产转让合同》,是由转让方香港新昌发展公司和受让方恒亿鸿鑫公司以及当地政府机构秋长街道办事处三方共同签订的,当 地政府在转让合同中已经加盖公章明确同意转让并确认的合同转让 的效力,秋长街道办事处在该合同上加盖了公章予以确认。依照合同,吴焕森先后与当地政府及国土部门进行沟通,并缴纳了办理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的所有税费。同时,对项目土地也进行了场地平整、建围墙围蔽等,吴焕森先后为此投资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

按照合同,在地皮款付清后,当地政府必须即行给恒亿鸿鑫办妥用地手续,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但随后在办证过程中,遇到国土资源部派调查组清查惠阳区的土地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与恒亿鸿鑫所购地皮无关),秋长镇政府派员与本人多次到惠阳区国土局递交办证材料,被告知延迟三个月办证。

2007 年,恒亿鸿鑫向惠州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地皮问题,时任市委书记黄业斌批示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但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然拖延、推诿、阻挠办证。此后,围绕恒亿鸿鑫所购的地皮,发生了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事从2006年至今,吴焕森一直奔波在办证和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路上,六十多岁的吴焕森已经是满头白发。具吴焕森反应:同一时间转让土地的三家公司,即另外436.4亩土地分别转让给三家企业,分别是惠州市宁健电子有限公司、金恒源机械(惠州)有限公司、惠阳区淡水镇钟琪五金厂。上述其他三家企业受让的地皮早已办证,而且都已开发建设,唯独恒亿鸿鑫公司的项目建设用地至今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现在在吴焕森应有的地块上已经被伯恩光学用了一半的面积建设楼房……。

吴焕森的遭遇何时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给与适当的处理呢?

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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